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訂定「臺北市住宅區變更為商業區建築物用途屬一定規模以下免辦理變更使用執照回饋金繳納」申辦程序相關書表,如說明,請轉知所屬會員及本市社區建築師等知悉,請查照。

2019/1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