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營運署-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
2018/11/19
1.建築物室内裝修「二階段申辦流程」
一般公眾使用建築物之室内装修,其申辦程序概可分為「圖說審核」及「竣工勘驗」兩個階段:
1.圖說審核:建築物所有權人或使用人,應先委託室内装修業或開業建築師「設計」,並向當地主管機關或審査機構申請審核圖說,俟富核合格並領得市政府工務局發給之許可文件後,始得施工
2.竣工勘顺:室内装修之「施工」,必須委由室内裝修業或營造業辦理·工程完竣後,由建築物所有權人或使用人會同室内
装修從業者·向原申請審查機關或機構申請竣工查驗合格後,向市政府工務局申請「室内装修合格證明」。


表1「二階段申請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