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B6-7 建築物室內裝修工程管理、建築工程管理21小時
課程期間
2025-05-16 09:00 - 2025-05-18 17:00 ( 21小時 )
早鳥期間
2025-01-01 00:00 - 2025-04-16 23:59
早鳥費用
4782
報名期間
2025-01-01 00:00 - 2025-05-02 17:00
報名費用
5313
委託單位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
受託單位
中華民國室內裝修專業技術人員學會
中華民國室內裝修專業技術人員講習
壹、依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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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築法第 77 條之 2。 二、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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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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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輔導建築物室內裝修從業人員取得專業技術人員資格,提昇從業人員對公共安全及相關法規之認知與專業素養。 二、配合建立完整健全之建築物使用管理制度,輔導室內裝修從業人員及室內裝修業界合法執業營運,並促進維護建築物之公共安全、公共衛生,以保障社會大眾生命財產之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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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培訓地點:(台北、桃園、台中、台南、高雄、台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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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前10日以電子郵件寄發學員手冊及上課詳細資訊及課前3日以簡訊通知。 (主辦單位有權變更上課時間、地點,並於開課前10天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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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招生對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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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符合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第16條、第17條所規定領有建築物室內設計乙級以上技術士證或領有建築物室內裝修工程管理、建築工程管理、裝潢木工或家具木工乙級以上技術士證者。 1.領有建築物室內設計、建築物室內裝修工程管理、建築工程管理乙級以上技術士證之專業設計技術人員 (應完成21小時以上之訓練課程,且應於同一梯次內完成) 2.領有裝潢木工乙級以上技術士證之專業施工技術人員 (除前項21小時以上之訓練時數外應增加40小時以上之訓練課程,共計61小時。且61小時以上之訓練課程應於同一梯次內完成) 3.領有家具木工乙級以上技術士證之專業施工技術人員 (除前項21小時以上之訓練時數外,應增加60小時以上之訓練課程,共計81小時。且81小時以上之訓練課程應於同一梯次內完成) 二、報名參加講習人員之資格,應經審查合於規定,方得通知參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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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課程規劃及課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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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築物室內設計(21小時):每班60人 二、建築物室內裝修工程管理(21小時):每班60人 三、裝潢木工 (61小時) / 家具木工 (61 +20小時) :每班30人,合併一班。 四、上課梯次由本會安排,並於開課 10天前通知,各梯次報名截止日期為開課前20天(工作日)。 【若當梯次上課人數不足時,本會將通知順延梯次或合併地區開班授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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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課程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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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有建築物室內裝修工程管理、建築工程管理乙級以上技術士證者, 21小時以上之建築物室內裝修工程管理、建築工程管理訓練課程內容與授課時數 |
建築物室內裝修工程管理、建築工程管理 訓練課程內容 |
授課時數 |
始業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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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及相關法規(建築法、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公寓大廈管理條例) | 3小時 |
建築技術規則室內裝修及防火避難設施相關規定 | 4小時 |
建築防火材料暨應施商品檢驗及檢證登錄業務(含建築用防火門窗) | 3小時 |
室內裝修有關電氣設備、給排水衛生設備、空調系統及消防設備之施工 | 2小時 |
室內裝修施工安全防護措施 | 1小時 |
室內裝修勞工安全衛生管理及環保相關法規 | 3小時 |
建築物室內裝修審核許可申請實務(含住宅及一定規模以下裝修簡化申辦程序、竣工查驗及裝修合格證明申辦) | 3小時 |
設計及施工管理介面整合 | 1小時 |
測驗及結業式 | 1小時 |
合計 21小時 |
柒、優惠辦法(優惠方案擇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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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報名截止日前一個月完成報名繳費者學費9折優惠(早鳥優惠價)。 二、團體報名優惠方案請洽各團體。 |
項目 |
原價 | 早鳥優惠價 (報名截止日一個月前報名) | 團體優惠價 |
建築物室內設計(21小時) | $5,313 | $4,782 | $4,782 |
建築物室內裝修工程管理(21小時) | $5,313 | $4,782 | $4,782 |
裝潢木工(61小時) | $15,128 | $13,615 | 請洽各團體 |
家具木工(81小時) |
$20,250 | $18,225 | 請洽各團體 |
捌、取得結業證明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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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報名講習人員需親自參訓,如有請人代理上課乙事,即刻予以撤銷講習資格且不得要求退費,並三年內不再受理講習報名。 二、每節課授課講師皆採隨機點名,同時要求當天簽到及簽退事宜。 三、每班於第一節上課前30分鐘報到,報到時請務必攜帶學員本人身分證及乙級技術士證正本繳驗,驗畢隨即發還本人。 學員每節上課均須確實簽到及簽退為主要審核條件,下列情況則不予核發結業證書: 1.參加21小時以上之訓練課程,其請假及曠課時數合計超過2小時者。 2.參加61小時以上之訓練課程,其請假及曠課時數合計超過6小時者。 3.參加81小時以上之訓練課程,其請假及曠課時數合計超過8小時者。 4.遲到早退超過15分鐘者該節課程視同曠課。 五、學員講習測驗成績未達及格分數者,不予發證: 1.參加建築物室內設計、建築物室內裝修工程管理21小時以上之訓練課程測驗分數總分為100 分;及格分數為60 分(含)以上。 2.參加建築物裝潢木工61小時以上之訓練課程測驗分數總分為100 分;及格分數為60分(含)以上。 3.參加建築物家具木工81小時以上之訓練課程測驗分數總分為150 分;及格分數為90分(含)以上。 六、講習成績及格者,由本會檢附學員手冊、學員結訓成績、學員結業證書清冊、每節課點名清冊及授課講師簽到單等完整資料,報請委託單位備查後由學會發給結業證書。 七、學員講習測驗考場規則及應試人員注意事項: 1.測驗時請攜帶本班學員識別證或身份證明文件。 2.應考學員僅得攜帶應考文具應試,違者視同作弊;個人物品放在座位前或周圍;學員識別證放在桌面左上方。 3.通訊器材請關機,避免影響考場安寧。 4.請記得於試卷上填寫班別、姓名、學號等識別資料。 5.對試題有疑義或錯別字時,得於當場舉手發問。 6.繳卷時,未將試題卷繳回者,該次成績以零分計算。 7.應考人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不予發證: (1)冒名頂替者。 (2)偽造或變造應考證件者。 (3)不具備應考資格者。 (4)以詐術或其他不正當方法,使考試發生不正確之結果者。 前項不予發證之情形,於發證後發現者,撤銷其資格,並註銷其及格證書。 八、試題內容包括所有訓練課程,並以測驗對法規之瞭解程度及實際作業能力為主。 九、試題型態包括是非題、選擇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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玖、報名方式:(報名表一律郵寄報名,以郵戳時間為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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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請先填寫線上報名並郵寄【審查資料表】 二、學員需檢具下列紙本資料(此簡章之附件表格): (1)報名表 (2)建築物室內設計/建築物室內裝修工程管理或建築工程管理/裝潢木工/家具木工 乙級以上技術士證正反面影本 (3)身份證正反面影本 (4)最近 2 個月 2 吋脫帽相片(光面紙)2 張,背面書寫姓名 (5)匯/繳款單影本 (6)具結書 三、單位團體報名:檢具資料同上,由團體報名單位彙整紙本報名表郵寄至學會,並收齊費用「統一繳費」,即可享有團報優惠(優惠方案請洽各團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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拾、繳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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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現金報名。(至本學會現金繳費) 二、匯款或ATM轉帳繳費 (註:本會無劃撥帳號,敬請使用匯款、ATM轉帳。) 匯款資料:國泰世華(013) 民權分行,帳號:019-03-000863-7 戶名:中華民國室內裝修專業技術人員學會 林烱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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拾壹、請假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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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若遇意外事故者,得於開課前一週提出請假申請文件,可延班至下梯次上課,另延班者恕不退費並以延班一次為限,第二次延班需酌收$500行政作業費。 二、若因其他原因辦理退費申請,得於開課前兩週提出退費申請文件,並將扣除$500行政作業費,逾時無法辦理退費。 三、已安排上課未依時效辦理請假者(含曠課),需繳交補課學雜作業費,設計/施工$2700元,裝潢木工$ 7500元,家具木工$ 102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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拾貳、其他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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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結業後之結業證書約兩個月內核發,並以掛號寄出,逾兩次未取件退回將自行補足郵資。 二、結業證書補發需繳交:遺失/更名切結書、大頭照兩張,並將酌收費用$300,請自行妥善保管證書。 ※如更名需檢附戶籍謄本 |